经我公司研究决定,退出首建安吉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称首建安吉)。
我公司已向首建安吉及首建安吉现有股东发出律师函通知此决定。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如首建安吉现有股东不行使优先购买权,我公司将向其他机构转让所持有的首建安吉股权。
特此公告。
首建投资本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