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嘉兴首建投三号投资人:
首建投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作为嘉兴首建投三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人,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我司本着全力维护投资人的利益、优化投资体验及节省基金运营成本的原则。根据本基金合伙协议4.3章“普通合伙人的权利”中4.3.3条“决定合伙企业其他相关事务的管理、控制、运行等事项,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及4.3.5条“决定和变更基金服务机构,决定签署《嘉兴首建投三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委托服务协议》”的约定。发起本次基金重大事项变更:
1. 决定更换本基金托管机构:由原托管机构“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决定更换本基金募集监督机构:由原募集监督机构“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决定终止与原外包服务机构国金道富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服务关系。
通过本次调整本基金运营总成本将大幅下降,有利于投资人更好的享受投资收益。我司将继续勤勉尽责的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投资人带来更好的投资体验。
特此说明。
管理人:首建投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01月07日